美国 SEC 诉 Ripple 案精髓解读:投资合同如何认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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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背景

2020 年 12 月,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在纽约南区地方法院起诉 Ripple Labs 及其两位高管:CEO Brad Garlinghouse 与联合创始人 Christian Larsen。SEC 认为,Ripple 自 2013 年以来通过 机构销售、程序化销售和其他分发方式 多次向公众出售 XRP,这些销售实质上构成 未经注册的投资合同行为,应适用联邦证券法监管。

本案不仅牵动加密货币市场价格,更为数字资产定性树立了重要先例,被业界称为“加密行业与 SEC 的世纪之战”。

核心关键词

美国 SEC、Ripple 案件、XRP、投资合同、Howey 测试、数字货币合规、证券法


各方身份

诉讼事实速览

2012 年,Ripple 由 Larsen 与他人共同创立,其使命是通过 RippleNetOn-Demand Liquidity (ODL) 降低跨境支付成本。当时 XRP Ledger 生成了固定总量 1000 亿的 XRP,创始团队自留 200 亿,800 亿划归公司。

Ripple 从三种渠道分发或销售 XRP:

  1. 机构销售:向对冲基金、ODL 机构客户直接出售,签约金额约 7.28 亿美元。
  2. 程序化销售:在全球加密交易所挂算法单,盲撮合卖出约 7.57 亿美元。
  3. 其他分发:付给雇员酬劳、赞助新项目等,对应 6.09 亿美元非现金对价。

SEC 主张上述行为均构成 投资合同(证券),被告未提交任何注册说明书。

Ripple 反驳:XRP 本质是 数字商品,且 SEC 未给予充足法律指引,违背正当程序。


主要争议

是否每项 XRP 交易都构成《证券法》意义上的“投资合同”?


法院裁定汇总

事项结果摘要
机构销售构成证券:7.28 亿美元无注册销售违法
程序化销售不构成证券:投资者无受惠于 Ripple 之合理预期
其他分发不构成证券:缺乏“资金投入”要素
Larsen & Garlinghouse 个人销售不构成证券:盲撮合交易占主流
正当程序抗辩被驳回:Howey 测试足够清晰
协助 & 教唆指控未决:存在争议事实,需陪审团审理

Howey 测试三大要件

法院沿用七十年不变的 Howey 测试 检视 XRP 交易:

  1. 资金投入(Investment of Money)
  2. 共同事业(Common Enterprise)
  3. 期待他人劳动带来收益(Expectation of Profits from Efforts of Others)

机构销售:三要件全部满足

程序化销售:三要件两项缺失

其他分发:首要件即断绝


中间插入 FAQ ①:还能在交易所买 XRP 吗?

Q1:判决后,普通投资者是否仍可购买 XRP?
A:可以。程序化销售被判定 非证券发行,等同于二级市场自由买卖,交易所可继续上线。

Q2:机构买方是否面临追加赔偿?
A:Ripple 需支付 7.28 亿美元 附带利息的非法所得 及民事罚款,但尚未波及买方。

Q3:XRP 会被强迫退市吗?
A:短期内概率低;本次裁决对多数交易所系 利好信号


正当程序抗辩为何失败?

继 Telegram、Kik 等旧案,法院认定:Howey 测试虽抽象,却足以让“理性人格”预判 XRP 机构销售需注册;SEC 无需提前对每行业逐一释疑


Larsen 与 Garlinghouse 的个人责任

法院认为有 实质性争议事实

因此 部分指控须进入陪审团审理


案例反响与启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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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间插入 FAQ ②:如何规避“投资合同”陷阱?

Q4:项目方发行新币前,如何设计销售结构?
A:

Q5:散户如何辨别合法代币?
A:


中间插入 FAQ ③:“互联网价值”仍需合规——下一步监管风向

Q6:若法院最终要求 Ripple 备案注册,将如何整改?
A:方案包含

  1. 提供持续披露文件;
  2. 限制二级市场出售;
  3. 仅面向合格机构;Ripple 或转型为基于 XRP 的支付 SaaS 公司,淡化“投资”属性。

结语:合规即长期价值

Ripple 案用 事实切割法 告诉我们:同样的 XRP,不同的销售语境,法律命运截然不同。
对行业而言,诉讼结果不仅决定单一代币的涨跌,更刷新了对 “投资合同”的边界认识

项目方与投资者若想穿越周期,需紧盯 传播话术、销售场景、投后义务 三项指标。摸清了 SEC 的裁判心态,才能在“互联网价值”到来前,先守住门槛上的法律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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